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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0-12-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冀教人[2015]2号)等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教职工师德水平,加快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职工队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意见》为依据,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践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建设一支教书育人、乐于奉献、师德高尚、治学严谨、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原则

师德师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提高教师的道德素质,重点是教育人、培养人、引导人。教师作为科学知识的传播者和学生的引路人,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优秀的思想道德品质,要树立共同理想,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敬业、精业、善教、善育的教风,形成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价值观、道德观,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影响。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学校师德教育应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将思想道德教育寓于做实事、办好事的实际工作中,在全心全意为教师服务中增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三)坚持先进性与广泛性相结合的原则

学校广泛宣传教师队伍中爱岗敬业、师德高尚的先进模范人物,为广大教师树立学习的榜样。从现实出发,从社会关注的事项入手,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违反师德的行为,切实推进师德水平的稳步提高。

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学校教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接触实际,了解校情,了解国情;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教育教学纪律,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要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二)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

学校教师要有强烈的职业荣誉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培养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要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三)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学校教师要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树立先进教育理念,自觉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全面关心学生成长,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大力提倡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团结合作、协力攻关、共同进步的团队精神,努力发扬优良的学术风气。坚持科学精神,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潜心钻研,实事求是,严谨笃学,成为热爱学习、终身学习和锐意创新的楷模。

(四)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学校坚决反对教师讥讽、歧视、侮辱学生及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坚决反对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坚决反对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坚决反对在考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惩处败坏教师声誉的失德行为。

四、主要措施

(一)明确师德师风建设规范

1.政治思想规范

1)学习先进文化、引领先进文化、宣传先进文化是师德的灵魂,是教师必备的思想素养和道德品质。教师要热爱祖国,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

2)教师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散布有违国家政策、法规或其它不健康的思想和言论,不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结社。

3)教师要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自觉抵制不利于人才培养和科学发展的错误倾向。

4)教师应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学以立德、学以立身、学以立行,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修养。

5)师德师风是校风的灵魂,教师要成为“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师德师风的创立者、实践者。

2.业务工作规范

1)教师的业务能力是师德师风的核心,是爱岗敬业的基础和前提,教师要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上。

2)教师应勤于钻研业务,积极进取,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不仅要精通本专业及所任课程的学科内容,而且在专业知识的深度、广度和高度方面有所发展,尤其是本专业动手能力方面要不断提高,使自己成为真正的“学者型和专家型”双师型教师。

3)教师要以学术大师和名师为楷模,具备良好的学术素养。治学严谨、科学民主,勇于探索,追求创新,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同时还应有不耻下问,虚心请教,深入实践的精神。

4)教师应积极从事科研推广工作,加强学术交流。关注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不断了解和掌握新科学、新技术,扩充和丰富自己的知识能力。

5)教师应重视教育教学的研究,积极投入教育研究和教学改革,注意总结经验和把握规律,并及时将研究成果运用到教学中。

6)教师要讲究教学技巧和艺术,大胆改进教学方法,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关注学科发展,不断更新丰富教学内容。

7)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投机取巧和剽窃他人成果。

8)教师必须对工作兢兢业业、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认真钻研本职业务。

①任课教师必须按照教学要求,执行学科课程标准,充分备课,认真讲授;按时、认真、热情答疑;及时保质保量批改作业;认真监考和批阅试卷。对于教学的任何一个环节,均不得敷衍应付。

②任课教师遵守教学计划,维护和优化课堂秩序,保证教学时间,严格教学和考试纪律,反对自由散漫、徇私舞弊作风。

3.教书育人规范

1)教书育人是师德师风的重点,是教师职业对教师的根本要求。教师要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遵循教学规律,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寓德育于教学之中,发展学生智力,培养学生能力。

2)教师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学生第一的观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关心爱护学生,既要对学生严格要求,不偏袒学生错误,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利,不做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事情,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3)要教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科学方法论教育,使学生领悟观察和分析问题的方法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在培养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过程中,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根据青年学生的生理、心理和行为的特点,因材施教。

5)教师必须廉洁从教,不得利用教师地位谋取个人利益。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学生财物。

6)教师要经常深入学生,了解学生思想、生活、学习情况,结合教学工作主动热情地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7)任课教师应对授课秩序全面负责,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和旷课、迟到、早退情况,并对违纪者进行教育。

8)教师有责任在校内外按照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

4.为人师表规范

1)教师要以良好的教风和师德风范,言传身教、为人师表;要以严谨的治学态度、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来教育和影响学生,寓教育于教学的各个环节。

2)教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崇高的思想境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生活道德和行为规范。并以自己认真的敬业精神、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尚的道德行为等特有的人格魅力成为学生的楷模。

3)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必须仪态端庄,衣饰整洁得体,举止文明大方,以自己的优良道德品行和形象熏陶感染学生。

4)教师应增强集体主义观念,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时刻注意维护集体利益和形象,维护集体声誉和他人名誉。热爱学校,关心学校的建设发展,从自我做起,为学校的事业贡献力量。

5)教师应增强团结意识,要正确处理好与周围同事的关系,尊重同事,业务上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借鉴;工作上互相配合、团结协作;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从而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

5.严明师德禁行行为

1)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3)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4)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5)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6)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7)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五、完善规章制度及管理

(一)完善教育、培养机制

把师德师风教育、培养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计划,统一规划,统一部署。一是新补充教师时,不仅重业务,更要重品质,严把入口关。新补充的教师在培训必要的教学方法和技能外,同时须将师德教育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二是要加强德育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德育教师在师德师风建设上的“传、帮、带”作用,不断提高师德师风建设水平。三是把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的继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开展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为重点的继续教育,推动广大教师不断学习现代教育方法和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各系(部)要采取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等形式,通过师德师风讲座、座谈、演讲、竞赛等丰富多彩的以教书育人为主题的活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对教师的基本要求,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师德师风有关文件,领会学校关于教育教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自我教育、自加压力,努力使师德师风的要求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为,共同促进师德师风建设。

(二)营造良好氛围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体现时代精神的师德行为和高尚品德,激发广大教师敬业爱生,教书育人,无私奉献,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学校继续对认真履行师德义务表现优秀、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教师予以表彰和奖励,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继续定期开展“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毕业生最敬爱的老师”、“优秀主讲教师”“瑞和方圆奖教金”等奖项的评比和表彰活动,树立先进模范,广泛宣传他们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扩大他们的社会影响力及示范和辐射作用,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增强责任心和荣誉感,形成积极向上、学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考核管理

师德师风建设不仅要向教师个体提出要求,对教师个体作出评价,而且要对各系(部)教师群体的师德提出基本要求,学校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各系(部)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纳入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体系, 建立师德考评制度。在网上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中,应突出教书育人的实绩,把教师的师德师风作为一项重要指标,重点考核教师的职业道德状况、教学态度、育人效果等;在教师资格认定、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岗位聘任、派出进修和评先评优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师德表现不佳、在完成学校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及教学建设与改革等工作中态度消极、过分强调个人利益的教师由系(部)进行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按程序报学校进行严肃处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一律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学校、各系(部)要建立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和舆论监督的有效机制,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与建设的重要指标,逐步实现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完善监督机制

学校要进一步严格教育教学规范,完善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命题、考核等教学环节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教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使教师自觉遵守法纪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学校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坚持领导干部和教学督导组听课等督教、督管制度,充分发挥“教风学风督查组”的作用,定期抽查教师教学各环节的情况。通过听课、督查、巡视、教师互评、学生评议等途径,检查教风,及时把握每位教师遵守师德规范和教书育人的工作情况,加以示范和警戒,督促教师自觉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同时,畅通师德师风反映渠道,及时了解师德状况和教师、学生的心声,使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能及时反馈到职能部门,将教师的教风及时反馈给教师。

六、组织领导

(一)学校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纳入学校教育事业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主管人事和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人事处、教务处学校办、校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系(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政策的制定、检查、督促工作。

(二)各系(部)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系(部)负责人要共同承担起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三)学校各职能部门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切实履行各自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职责,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各级领导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分析新问题,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师德师风建设的新经验,探索师德师风建设规律,将师德师风建设落到实处,促进师德师风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