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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5    作者:     来源: 教务处      点击:

各系部:

2017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广泛发动、严格审核,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有关要求

本年度省科技厅将分批发布各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各专项项目申报受理须以《2017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见附件1)为基本要求。各专项如有特殊要求,按照相关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执行。

请申请人仔细阅读《指南》中申报须知部分和各专项计划具体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及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二、限项要求

1.同一申请人,在本年度最多申报不同计划类别项目(基础研究计划、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项,其中只限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1项和作为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1项。

2.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名),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再申报本年度不同计划类别项目1项。

3.同一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其他要求参见省指南。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填写《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用户申请表》(见附件2,去年申请过的可不填)。申报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提交成果信息(要求详见附件4,成果为论文形式的提交论文和收录检索证明、专利形式的提交专利证书)、《申报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条件公示》(附件3)的电子版。

7月8日前,各单位将上述材料提交至mengjieli@bjtuhbxy.cn。因申报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成果材料需公示,故逾期未提交成果材料的不可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务处将统一给项目申请人分配用户名和密码。

2. 7月8日起,申请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业务大厅—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申请人登录”。登录后,需先将各项信息完善;然后点击“申请书在线填写”,选择要申报的计划类别,填报时请准确选择“指南代码”,选择错误将无法受理。

3. 7月17日18点前,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书提交工作。

在线填写过程中,如果1小时内无操作系统会自动断开,数据将丢失,故请申请人在填写过程应及时保存申请书,填写完成检查无误后提交。

4. 7月18日,教务处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及评审。

5.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后请随时登录系统查看反馈意见和申请书状态,需修改的,应在7月19日前修改完毕再次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6. 7月19日,教务处完成网上审核。申请人待审核状态显示“通过”接到教务处通知后,在线打印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PDF格式,有“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字样的水印,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并按指南要求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3份于7月20日前交教务处,逾期不予上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指南》要求,多类项目优先资助企业,鼓励我校教师积极联合企业进行申报,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上传。

2.项目组成员中有校外人员参加的视为有合作单位,有合作单位的申报书必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务必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具体附件请到教务处常用下载专栏下载查看。

教务处

二零一六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