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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交通学院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名师申报规程

发布日期:2022-07-06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河北省普通本科院校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遴选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2〕47 号)(附件4)文件精神,为建设高水平的师资队伍,造就一批教学水平高、教学质量好,胜任课程建设重任的教学团队与教学名师,选树典型,树立教学标杆,特制定本规程。

一、申报对象

承担学校计划内教学任务并与学校存在劳动关系的在岗教师。

二、申报条件

1. 教学名师

(1)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无违纪违法、造假问题,无教学事故;

(2) 在我校任教5 年及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量饱满,教科研成果与荣誉丰富且水平高。

2. 优秀教学团队

(1) 教学团队包括专业、教研室、课程组等;

(2) 团队带头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在我校任教5 年及以上,经历教学全过程,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教科研成果丰富且水平高;

(3) 教学团队梯队结构良好,老中青搭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和知识结构合理,规模适度;

(4) 在教学方面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参加过省级以上教改项目。教材使用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三、遴选原则

1. 多维度原则。从教师教学质量、教学水平、教研和科研能力等多维度进行遴选。

2. 公平性原则。遴选对象平等、遴选标准统一、遴选过程公正、遴选结果公开。

四、遴选组织及成员

成立遴选小组,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扩大成员组成,秘书处设在教务处,秘书长由教务处处长兼任。成员主要以德高望重、勇于承担责任、教学经验丰富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为主体。

五、申报名额

各学院可向学校推荐优秀教学团队1个,教学名师1人。行政教辅兼课人员归入相应课程归口学院进行申报。

六、申报程序

1. 个人申报

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2022年河北省普通本科院校教学名师推荐表》(附件2)、《2022年河北省普通本科院校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附件3),报送至学院。

2. 学院审核

各学院组织内部遴选并向学校提交《2022年普通本科院校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1)、《2022年河北省普通本科院校教学名师推荐表》(附件2)、《2022年河北省普通本科院校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附件3)。

3. 专家审议

(1) 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材料数据的真实性。

(2) 遴选小组成员审议申报材料并排名。

4. 学校公示

将遴选小组审议结果于学校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学校印发正式文件。

七、附则

1. 本规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 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