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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1309)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09    作者:     来源:     点击:

考生您好!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沧州市教育考试院只接收报考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报名考试。网上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单位和沧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发布的全部公告信息,熟知报考要求后,正确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对于因不符合报考点接收条件或不符合招生单位报考条件等被取消考位或考试资格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考资格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满足所报考招生单位及沧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的有关要求。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报考费,并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和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按时进行网上确认,提供真实材料。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

三、选择报考点

(一)沧州师范学院报考点(代码1355,咨询电话:0317—5667735;网址:https://www.caztc.edu.cn/。):仅接收沧州师范学院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报名要求请查看沧州师范学院报考点报名公告。

(二)沧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代码1309,咨询电话:0317-3170738),接收具备以下报考条件之一的考生报名:

1.具有沧州户籍(含所属县、市、区)的往届生;

2.非沧州市户籍在沧州工作的往届生[须工作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和在沧州市及所属县(市、区)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险并能提供2025年8、9、10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非沧州市户籍在华北油田工作的往届生,具体工作单位须在沧州市辖区内,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含有工作单位地址的工作证明和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8、9、10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校址在沧州市辖区内的高校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已设立报考点的沧州师范学院普通应届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教学点在沧州市辖区内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5.驻沧部队现役军人;

6.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国(境)外高校就读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报考条件同往届生。

提醒考生注意:按照教育部规定,凡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非常规考试用纸的,或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招生单位应在本高校考点为所有报考该学科专业的考生组织考试。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招生单位公告,以免选错报考点。

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1.考生应当按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填写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特别注意:(1)必须人工准确录入毕业证书编号与学位证书编号,不得从学信网复制粘贴,否则可能缺少位数;(2)填写的毕业年月必须与毕业证书一致;(3)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报名至录取结束前本人固定使用的手机号码,且保持通讯畅通。

2.网上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校验结果,未能通过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如需重新填报,须先在报名系统对已报名信息进行“取消”操作,并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报名、缴费。每名考生只允许占用1个考位,有效报名信息只能有1个。

4.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在“研招网”首页及统考网上报名平台均设有申请入口)在线提交资格申请,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报考该计划。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随时关注“研招网”及其微信公众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沧州市教育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报考点、招生单位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 及时查看报考点、招生单位通过“研招网”发送的站内提醒消息,避免出现因错过查看公告或通知而无法确认或考试的情况。

五、网上缴纳报考费

考生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60元/人,否则报名信息无效。未进行网上确认以及最终未通过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其报考费将由“研招网”在数据核查后退回原支付账户(一般在12月底以后),请考生耐心等待,如有疑问请致电“研招网”信息平台。

六、网上确认

沧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实行报名信息网上确认(以下简称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开始前,请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发布的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及所选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预计10月下旬发布),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

所有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均须在网上确认期间登录“研招网”进行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上传规定材料)或因自身原因未通过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七、其他事项

1.残疾考生如需申请合理便利服务,应在网上报名阶段(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合理考试便利申请的,将不再受理。

2.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查看并牢记本人考试安排信息(考点、考场、座位号等)。《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3.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4.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公告》,做到诚信考试。考生如在考试中有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1)考生要积极配合考点考场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手机、智能产品(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无线耳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以及背包等非考试用品一律不得带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各考点配备智能安检门,实行“2+1”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须通过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并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考生携带手机、智能产品(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无线耳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进入考场,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取消所有考试科目成绩并通报相关单位。

(2)考试期间,各考点将启用无线信号屏蔽器(含5G)防范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作弊。公安、网信、无线电监督执法等部门将对涉考网络信息和异常信号进行全面监测。所有考场均实行全程实时高清视频监控、录像,考后对录像回放倒查,考生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考生不要轻信个别机构或网上所谓出售“试题”、“答案”以及“助考”、“包过”等宣传,谨防上当受骗。


 

 

                                     沧州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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