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体育器材、耗材申购原则的通报
2021年6月29日,我校教学副校长赵金楼带领通识学院、教务处、计财处、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后勤服务公司相关人员实地走访体育器材存放处、田径场、篮球场等,针对体育器材、耗材的申购问题进行现场办公。现将达成原则通报如下:
1.易损球类以学期为单位申购的原则,每学期末提报;
2.球类按照损耗率补充的原则,篮球按照25%损耗率补充,排球按照30%的损耗率补充;
3.分类申购的原则,体育耗材和清洁用具分类提单;
4.再利用的原则,卫生洁具按照3个球场1把尘拖(2尘拖布)、2把墩布的标准配备;体育馆按照2把尘拖(1尘拖布)、2把墩布的标准配备。
教务处 通识教育学院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