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你好:
欢迎参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现将河北省沧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1309)研考报名网上信息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认方式
网上确认系统可以使用手机、电脑等设备。建议考生使用手机进入网上确认平台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
或扫描二维码: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
进入登录页面后,输入本人网上报名的学信网账号、密码即可登录系统。
二、网上确认时间
上传材料时间:2020年11月5日上午9:00至11月9日下午17:00。考生首次上传材料务必在此时间范围内完成。
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需补充材料)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提交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10:00,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视为放弃报名。
三、网上确认所需上传材料照片及标准
(一)准考证照片上传要求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3.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
4.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9.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注意: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初试入场人脸识别等环节,是审核的重点,请务必按要求上传。
(二)网上确认上传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要求: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三)网上确认手持身份证照片上传要求
1.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
2.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
3.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4.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9.研招网将进行身份证鉴证人脸比对,请务必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四)其他所需材料照片,要求有关内容应清晰可辨
1.驻地在沧州的高校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考生学生证(封面及相应有个人和学校信息的内容页)。
2.户籍在沧州(含所辖各县、市、区)的往届考生,须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或学位证。
3.非沧州户籍在沧州工作的往届生[须在沧州及所属县(市、区)人社部门缴纳社会保险并能提供2020年8、9、10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学历或学位证。
4.未取得毕业证(须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沧州户籍考生须上传: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证明本人为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非沧州户籍考生须上传:[须在沧州及所属县(市、区)人社部门缴纳社会保险并能提供2020年8、9、10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证明本人为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须要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或学位证。
6.驻沧部队现役军人考生须上传军人身份证件、所在部队政治部出具的证明信、学历或学位证书。
7.未通过学历学籍验证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在读研究生(即学历学籍审核结果为:有研究生学籍)须提供由研究生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结果反馈
我院从11月5日至9日集中审核考生上传的材料,审核完毕后会通过研招网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登陆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考生必须按照审核不通过原因提示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复审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审核结果说明:
(一)审核通过:考生已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
(二)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或修改)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有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
(三)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如有异议可向报考点咨询相关政策要求。
五、其他事项
(一)不符合沧州报考点网报公告中所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均不能在沧州进行网上确认和考试,审核一律不予通过,报名信息无效。确认结束到考试前,沧州报考点将通过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核查,发现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的将取消其在沧州考试资格并按相关法律程序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请考生合理安排网上确认提交材料时间,提交信息时考生一定要确认提交成功。密切关注研招网站内消息,查询确认结果,以免错过再次提交补充材料时间。
(三)因取消报名、未参加网上信息确认或虽参加网上信息确认未通过报考点审核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预计在12月底前)退回原支付账户
六、网上确认期间现场咨询站
网上确认期间设有现场咨询服务站,受理考生咨询,并为考生提供必要服务。各现场咨询站信息和接受考生咨询范围如下:
1、往届生到沧州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站咨询。
地址:沧州市教育局二楼0211房间,咨询服务电话:0317-3170738。 根据防疫要求考生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保持1米距离。严格实行“一人一检测、一人一登记”制度。否则不允许进入确认咨询现场。
2、应届生须到所在学校咨询站咨询。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咨询站负责人:杨老师
电话:0317-7587123,7587125
沧州师范学院咨询站负责人:张老师
电话:0317-5667941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咨询站负责人:赵老师
电话:0317-8887327
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咨询站负责人:李老师
电话:0317-5605216
河北医科大学沧州医专校区咨询站:姜老师
电话:0317-550781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咨询站:刘老师
电话:0317-8554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