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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7    作者:     来源: 教务处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我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即将展开,现将申报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工作由各系(部)组织动员,各系(部)从开拓学生视野、培养学生人文科学素养、激励学生自主学习、陶冶身心健康出发,集思广益、积极鼓励教师们开拓思路,开出前瞻性强、应用范围广、学生感兴趣的选修课,包括指导学生学习“教育部精品课程授课平台”上的课程(下称网络课)。不鼓励已经超工作量的教师再开设选修课。

2.申请开课教师需填写《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每门课程每个教学班只能由一名教师上课。各系部于6月17日将申请表统一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根据课程所属学科类别确定课程归口单位。

3.公选课开设由课程归口单位组织筛选,在审核时要考虑课程内容和教师的业务背景是否符合、是否有足够的资质引导学生学习,并对新开课教师组织试讲。课程归口单位就教师开设选修课的内容、课时和教师资格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意见。学院在平衡全院申报的课程内容、开课门数、开课单位、教学效果、教师工作量等多方面因素后,最终确定在全院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各课程归口单位请在6月24日12:00之前将初选结果即有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交到教务处。

4.行政人员申请开课,需到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教职工兼职岗位审批表》,由各系部统一提交至教务处,由教务处会同人事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开课,一律归口到相应教学单位管理。原则上行政人员上课每周不得超过4课时,不得因上课影响本职工作,不安排在白天1-4节和晚上11-12节上课,上课质量和教学文件、教学考勤、教学纪律受归口单位监督管理。

5.公选课每个标准教学班120人,其中体育公选课每个标准教学班60人。每门课程(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限2名教师申报,每名教师限开2个教学班,每少20人班级系数减少0.1,选课人数不足80人的课程不予以开课(体育课不满40人);每16学时计1学分,每门课最多32课时,2学分。网络课规定每门课程1学分,工作量按照总学时的1/2计算,开设网络课的需要填写指导方式、考核办法,所有开课的教师需自备教材。

6.公选课和必修课的教学要求相同,无论专兼职教师和行政人员,所开课程都由课程归口单位统一管理,开课两周内由课程归口单位将教学文件收齐后交教务处备案,结课后由任课教师将考核成绩报送教务处。公选课调停课次数及授课质量将计入课程所属系(部)的教学工作考核。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