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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教育考试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公告(转自沧州教育考试院)

发布日期:2023-10-27    作者:     来源:     点击:

考生你好:

欢迎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现将河北省沧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1309)网上信息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认方式

建议考生使用手机进入网上确认平台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 或扫描二维码(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进入登录页面后,输入本人网上报名的学信网账号、密码即可登录系统。

二、网上确认时间

上传材料时间:10月31日上午9:00至11月4日下午17:00。考生首次上传材料务必在此时间范围内完成。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视为放弃,审核结果为“审核不通过”。

三、网上确认上传材料及标准

1.彩色证件照: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3)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视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双耳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双肩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勿过大或过小,以整体占照片的比例2/3;

4)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2.手持身份证照片:

1)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

2)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姿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

3)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4)其他要求同彩色证件照上传要求(4)-(8)。

特别提醒: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结果

四、身份核验未通过以及证件类型为非居民身份证的考生,还需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照片。

五、分类上传相关材料照片

1.本市户籍往届毕业生还应上传以下材料:户口簿首页(有公安局盖章页,并非户主页)照片;户口簿本人页照片。

2.非沧州户籍在沧州工作的往届生,须上传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沧州市及所属县(市、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3年8、9、10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3.非沧州市户籍在华北油田工作的往届生,工作单位须在沧州市境内,须上传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含有工作单位地址的工作证明和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8、9、10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未取得毕业证(须2024年9月1日前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沧州户籍考生须上传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有公安局盖章页,并非户主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证明本人为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非沧州户籍考生须上传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沧州市及所属县(市、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3年8、9、10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证明本人为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有公安局盖章页,并非户主页)。

6.驻沧部队现役军人考生须上传军人身份证件、所在部队政治部出具的证明信。

7.未通过学历学籍验证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可毕业的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上传成绩单。

8.在读研究生(即学历学籍审核结果为:有研究生学籍)须上传由研究生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审核结果反馈

我院从10月31日至11月4日集中审核考生上传的材料,审核完毕后会通过研招网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登陆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需要补充(或修改)材料考生必须按照审核不通过原因提示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补充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审核结果说明:

1.“审核通过”:考生已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

2.“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或修改)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有关材料并重新上传提交。

3.“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

五、其它注意事项

(一)不符合沧州报考点网报公告中所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及报考单位审核不通过的均不能在沧州进行网上确认和考试,审核一律不予通过,报名信息无效。确认结束到考试前,沧州报考点将通过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核查,发现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的将取消其在沧州考试资格并按相关法律程序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考生需合理安排网上确认上传材料时间,提交信息时考生一定要确认提交成功。提交后密切关注研招网站内消息,查询确认审核结果,以免错过补充材料时间。未交费考生信息将不予确认。

(三)因取消报名、未参加网上信息确认或虽参加网上信息确认但未通过报考点审核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预计在12月底前)退回原支付账户。

六、网上确认期间现场咨询服务站

网上确认期间设有多个现场咨询服务站,受理考生咨询,为考生提供必要服务。

(一)往届生到沧州市教育考试院咨询服务站咨询。

地址:沧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年10月31日-11月4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咨询服务电话:0317-3170738    

 (二)应届生须到所在学校咨询服务站咨询。

1.沧州交通学院咨询服务站负责人:赵老师 

  电话:0317-8880053

2.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咨询服务站负责人:卫老师 

电话:0317-5605216

3.沧州医专校区咨询服务站负责人:姜老师

  电话:0317-5507819

4.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咨询服务站负责人:刘老师

  电话:0317-8554989

5.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咨询服务站负责人:孙老师

     电话:0317-7587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