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和2023年度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5〕25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申报和2023年度课程中期检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5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详见《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和2023年度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推荐名额
每学院推荐1-2项并进行排序,学校将按照上级分配名额要求择优推荐。
(三)材料提交
1.请各学院党支部对申报课程内容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的内容,思想导向正确,不存在思想性问题;课程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不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等问题,五年内未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
2.请各学院于5月6日17:00前提交盖学院公章的《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专创融合课程)建设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申报书》(附件3,一式五份)至教务处韩燕处,电子版发送邮箱:hanyan@czjtu.edu.cn。
(四)审核与上报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上报。
二、2023年度省级创新创业课程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对象
我校需进行中期检查的2023年度省级创新创业课程详见下表:
序号 |
课程名称 |
负责人 |
成员 |
类别 |
1 |
创新创业教育 |
魏发辰 |
陈建伟、宁娅硼、姜学敏 |
创新创业基础课程 |
(二)检查内容
详见《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和2023年度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
(三)材料提交
请课程组所在学院对以上课程建设情况进行审核,并于5月6日17:00前提交《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中期检查表》(附件5,一式五份)、《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中期检查意见汇总表》(附件6,不需盖章签字,一式一份)、以及成果佐证材料至教务处韩燕处,电子版发送邮箱:hanyan@czjtu.edu.cn。
(四)审核与上报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并上报。
附件: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和2023年度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专创融合课程)建设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3-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4-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5-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中期检查意见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