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冀高教会〔2025〕4号)文件要求,现将结题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提交过延期申请的2021年立项课题,此次为最后一次结题。
(二)2024年度立项的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课题且申请书计划1年完成的,如此次不结题需填写延期申请;原计划2年完成的,本次不在结题范围;
二、结题条件与材料
具体参见《关于开展2025年度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三、结题流程
(一)个人申请
在结题范围内项目负责人填写《课题结题报告书》,不能结题的填写《课题调整申报表》。
(二)学院审核
学院对结题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结题汇总表》。
(三)学校评审
学校统一组专家对结项材料进行评审鉴定。
四、材料提交
(一)材料清单
1.课题结题报告书(1式6份)
2.研究成果封面(1式6份)
3.结题汇总表(1份)
4.课题调整申报表(1份)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10日11:00前按照以上清单提交材料,纸质版材料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PDF格式)以“学院+姓名+课题名称”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联系人
联系人:秦智康;邮箱:qzk@czjtu.edu.cn。
附件:关于开展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及附件
沧州交通学院教务处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