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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沧州交通学院2025-2026-2学期教学成果备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23    作者:     来源:     点击:


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学成果管理,建立系统化、数字化的教学成果档案,及时做好教学成果的备案与统计工作,并为成果的推广、应用及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的培育与申报提供支撑,同时为教师职称评审提供客观依据,根据《沧州交通学院教学成果备案管理办法》(校字〔20255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2026-2学期教学成果备案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本次教学成果备案范围为2025-2026-2学期(202631日至2026831日)取得的教学成果。

备案流程

备案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教师填报与材料准备2026.6.23-2026.8.15

教师填写《XX学院(单位)+2025-2026-2沧州交通学院教学成果备案汇总表》附件)(以下简称“汇总表”,并准备相应佐证材料(电子版PDF格式),提交至所在教学单位

2.教学单位初审2026.8.16-2026.8.22

教学单位对教师提交的成果材料进行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汇总表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开学后提交纸质版(签字盖章)。

3.教务处初审(2026.8.23-2026.8.25

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提交的汇总表进行审核,审核后反馈到教学单位。

4.线上提交与审核2026.8.26-2026.9.3

教务处初审通过后,教学单位负责人指导教师在“学习通”平台完成线上提交。教师登录学习通平台,根据教学单位发布的“作业”任务,在线提交所有佐证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教学单位负责审核人员在学习通审核教师提交的电子材料。

5.教务处复审与编号2026.9.4-2026.9.9

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审核通过的教学成果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统一分配唯一的“教学成果备案号”,并通过学习通平台向教师公布。该备案号将作为教师后续参加职称评审时教学成果认定的重要凭证。

注意事项

1.备案范围严格限定

本次备案仅受理规定时间范围内(202631日至2026831日)产生的教学成果。凡不在该时间范围内的成果,本次不予受理备案。

2.备案结果与考核评审挂钩

教学成果备案信息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审、评奖评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全体教师务必高度重视,确保填报信息真实、材料齐全、格式规范,避免因漏报、错报影响个人相关考核与评审结果。

、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单位202682210:00前,将《XX学院(单位)+2025-2026-2沧州交通学院教学成果备案登记汇总表》(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qzk@czjt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93日提交至教务处秦智康老师处。

 

附件:XX学院(单位)+2025-2026-2沧州交通学院教学成果备案登记汇总表

 

 

教务处

2026623